华锡集团鑫华公司河冶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华锡集团鑫华公司河冶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
2.1项目简述
本次调查评估对象为鑫华公司河冶区(除原银车间和铅锑生产车间)地块内原生产区域、遗留废渣堆放区域、原材料堆存区、地块周边农田区域土壤环境等区域,整个地块占地面积约93734.38m2。
2.2项目名称:华锡集团鑫华公司河冶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2.3项目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北环路1号。
2.4项目编号:HXCG—机关—AH—202509007
2.5费用预算:14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含6%增值税)。
2.6最高限价:14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含6%增值税)。
2.7采购范围:华锡集团鑫华冶炼有限公司河冶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鑫华冶炼有限公司河冶区地块(除原银车间和铅锑生产车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
(2)开展鑫华冶炼有限公司河冶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3)编制鑫华冶炼有限公司河冶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及其评审等相关工作;
(4)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及评审;
(5)向采购人提交经有关主管部门或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最终成果报告(含纸质版、电子版)。
2.8项目目标要求: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等有关技术导则、标准开展调查工作,
(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政策法规变动等引起技术标准的变化,以同履行期间最新的文件或要求为准)调查评估鑫华公司河冶区地块土壤环境状况,确定土壤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状况及其范围,提出关注污染物的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以便为后期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提供数据支撑,风险评估经属地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
2.9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2.9.1 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通过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场地调查工作方案;
2.9.2 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通过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初步调查报告;
2.9.3 2026年2月28日前提交通过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详细调查报告;
2.9.4 2026年4月6日前提交通过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风险评估报告;
2.9.5 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通过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修复治理方案;
2.9.6 2026年5月30日前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成果及电子成果;
2.10服务成果:提供纸质报告一式8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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