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钢渣二线除尘改造项目建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碳钢渣二线除尘改造项目建安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武环科山西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碳钢渣二线除尘改造项目建安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环科山西公司院内 。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103.53万元(不含税),其中建安费551万元(不含税)。
2.4监理服务周期:29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对环科山西碳钢渣二线除尘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安全(含消防)、文明施工、项量审核等进行监理。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冶炼工程·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监理工程师·冶炼工程](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开标当日数据);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标当日数据)。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和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4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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