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出口租用海运特种不锈钢船 | |
项目预算 金额 | 300万美元/3万吨 | |
拟定的供应商 | 名称:思多尔特运输(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西藏中路268号来福士广场1101室 | |
名称:ACE TANKERS CV 地址:STRAWINSKYLAAN,1997 1077 XX AMSTERDAM NETHERLANDS | ||
招标人 拟采用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项目情况说明: 商务部负责股份公司的硫酸出口业务,随着金新铜业的顺利投产,加工费创历史新低,硫酸出口业务的战略意义愈发凸显。出口硫酸不仅有效保障公司主产品电解铜连续生产安全,也能调节国内外硫酸供需平衡,提升整体效益,是集团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硫酸出口业务面临的最大瓶颈在于储运环节。长期以来,硫酸出口的中转码头,海运特种不锈钢船多由外商掌控,导致生产商与终端用户之间无法实现高效的点对点对接,不仅增加了中间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中间商,不能满足终端用户CIF条款交货的需求。因此,2025 年商务部将自主租船以 CIF 条款销售至终端客户 项目立项为党建攻关项目,旨在打通海运租船渠道,逐步解决硫酸出口储运问题。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22 年修订版) 》5.1.4.6等规定,采取( 竞争性谈判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2 条(必须选择):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硫酸出口所需的运输载体为不锈钢危化品船,经前期市场走访调研发现,此类船舶数量极少,且市场份额基本被日本、欧洲的船公司垄断。更突出的问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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