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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槽钢框架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 2024-11-08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

槽钢框架采购项目

 

 

公开竞价采购文件

 

说明: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中国·济南历城

 

 


第一章  公开竞价采购公告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广东廉江核电项目槽钢一批,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廉江核电项目厂址位于廉江市车板镇北约 4km 处,东距廉江市约 48km,东南距湛江市约 65km,厂址西南距离北部湾海边约 4.5km,厂址属于近海厂址。 规划容量为 2×CAP1000+4×CAP1400 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2 台 C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我单位施工范围为1#2#常规岛、BOP建安及海水泵房等。

2、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数量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材质

重量(吨)

执行标准

1

槽钢

[5

Q235B

5

GB/T 706-2016

2

槽钢

[6.3

Q235B

5

GB/T 706-2016

3

槽钢

[8、[10、[12

Q235B

60

GB/T 706-2016

4

槽钢

[14a、[16a、[18a

Q235B

30

GB/T 706-2016

5

槽钢

[14b、[16b、[18b

Q235B

20

GB/T 706-2016

6

槽钢

[20a、[22a

Q235B

20

GB/T 706-2016

7

槽钢

[20b、[22b

Q235B

5

GB/T 706-2016

8

槽钢

[25a

Q235B

20

GB/T 706-2016

9

槽钢

[25b

Q235B

5

GB/T 706-2016

10

槽钢

[28a、[30a、[32a

Q235B

20

GB/T 706-2016

11

槽钢

[28b、[30b、[32b

Q235B

5

GB/T 706-2016

12

槽钢

[36a、[40a

Q235B

5

GB/T 706-2016

13

槽钢

[36b、[40b

Q235B

5

GB/T 706-2016

14

槽钢

[5

Q355B

5

GB/T 706-2016

15

槽钢

[6.3

Q355B

5

GB/T 706-2016

16

槽钢

[8、[10、[12

Q355B

10

GB/T 706-2016

17

槽钢

[14a、[16a、[18a

Q355B

10

GB/T 706-2016

18

槽钢

[14b、[16b、[18b

Q355B

5

GB/T 706-2016

19

槽钢

[20a、[22a

Q355B

5

GB/T 706-2016

20

槽钢

[20b、[22b

Q355B

5

GB/T 706-2016

21

槽钢

[25a

Q355B

5

GB/T 706-2016

22

槽钢

[25b

Q355B

5

GB/T 706-2016

23

槽钢

[28a、[30a、[32a

Q355B

5

GB/T 706-2016

24

槽钢

[28b、[30b、[32b

Q355B

5

GB/T 706-2016

25

槽钢

[36a、[40a

Q355B

5

GB/T 706-2016

26

槽钢

[36b、[40b

Q355B

5

GB/T 706-2016

27

热镀锌槽钢

[5

Q235B

5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28

热镀锌槽钢

[6.3

Q235B

10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29

热镀锌槽钢

[8、[10、[12

Q235B

30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30

热镀锌槽钢

[14a、[16a、[18a

Q235B

30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31

热镀锌槽钢

[20a、[22a

Q235B

20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汇总

 

 

 

375

 

(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根据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询价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整单价价和索赔依据。)采购单中若有规格不在以上清单内,执行清单内下行最接近规格的价格。

 

4、交货时间: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31,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单次交货应为接收到采购单起7日内到货。

5、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部。

6、质量要求:除满足以下质量要求外,必须符合第七章型材采购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6.1 槽钢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706-2016、GB/T700-2006的有关规定;

6.2 检查及验收:按GB/T 17505-2016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6.3 技术要求:钢的牌号、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GB/T1591-2018的有关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也可按其他牌号和化学成分供货;

6.4镀锌层要求:满足GB/T 13912-2020,具体要求如下:

IMG_256

6.5其他未尽事宜以技术规范为准。

6.6所有材料保材质保性能交货。

7、质量证明文件:

7.1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必须含有齐全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冲击功),质量证明书中的冲击功试验数据不可带有小数点。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章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4份,并注明原件所在处。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

7.2热镀锌材料首次使用的镀锌厂需提供镀锌厂家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质量体系、生产许可证明的资料)经上游单位审批通过,方可使用;供货时出具镀锌报告,报告中的客户单位名称与中标供货单位一致。

8、包装与标识:

8.1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钢材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1-2017的规定;按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整件交货时货物两端需带有产品铭牌(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等主要信息)。

8.2以上槽钢外观必须标识厂标、规格型号、执行标准、材质、炉批号等重要信息;若型材外观不带标识,可用模板喷上以上标识,但字体要整洁。

9.计重方式: 

检尺计重;重量及允许偏差: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706-2016、GB/T700-2006的有关规定;

10、技术资料要求:

投标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资料:

1、出厂质量证明书;

2、货物送货清单明细。

11、供货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本采购项目范围内供货的能力。

12、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业主是国核廉江核电有限公司,根据业主审核文件LJG-HX41-GPP-BSDD0006供应商评审管理程序要求,供方必须经业主审核通过,报审资料要求如下:

12.1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的资料:

序号

资料类型

项目

1

质保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2

技术

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备、生产规模最新情况介绍

3

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提供最近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检定证书等)

4

产品的适用范围及供货业绩介绍

5

商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企业资信等级(如有)

7

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如有)

8

承诺书

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12.2贸易商或代理商资料:除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代理的生产厂商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企业下述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信用情况、企业信用情况、财务情况、供货/服务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

12.3目前,项目已经通过业主审核的钢厂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接受以上厂家分厂品牌的材料。如果询比价响应人选择供应上述5家钢厂产品,中标后可以直接进行供应;产品质量证明书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黄河特钢有限责任公司但需中标单位提供以上厂家的资质文件,经上游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果选择其他钢厂的槽钢,则询比价报价时必须提供上述条款1要求的供方评审资料(加盖供应商或生产商红章PDF版电子资料与询比价文件同时上传,加盖供应商或生产商红章的纸版资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中电建核电公司 王庆福 18353727653),以便采购人向业主报审,询比价时选择其他钢厂但未提供评审资料或评审资料提供不全的询比价文件为无效报价,评审资料提供齐全的询比价价格仅排序,采购人根据总包方审核结果确定是否推荐中标,如果业主审核不通过,则询比价响应人此次报价将为无效报价。

12.4在等待业主审核期间,如果排序第一的询比价响应人能够承诺,同意在业主审核结果出来前,可以按照此次报价供应通过业主审核的5个钢厂产品,则可以在业主审核结果出来前,同项目签订临时供货协议进行供货。业主审核结果出来后,如果审核通过,就直接推荐为成交人,若业主审核不通过,如果其同意继续以询比价价格按照业主审核通过的钢厂供货,也可以直接推荐为成交人,反之,则选择排序第二的询比价响应人,按照上述原则确定是否推荐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13、本次竞价采用二轮报价方式,当第一轮报价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若有不能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否决处理,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第二轮报价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经总包及监理公司审核通过,成为总包方合格供应商,方可供货。报审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公司组织机构,公司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质量、环保、职业建康体系认证证书,仓储运输、保管条件的说明,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文件(如果有),企业管理程序文件目录 ,关于产品质量控制的程序文件,相关产品的出厂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近期的财务报告,公司主要业绩等

2、响应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钢材或金属材料,且其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核电工程的型钢供货业绩1份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需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或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的型钢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需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以上2个业绩条件满足任一供货业绩即可。应具有型钢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询价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

2、已注册、报名的,请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用两次竞价采购方式,响应文件第一轮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月14日14时(北京时间),第二轮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月15日10时,响应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2、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知所有潜在响应人。

4、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

(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黑名单说明:

如投标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将拉入我公司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柴秀杰

话: 0531-89812607

电子邮箱: chaixiujie@powerchina-ne.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话:0531-89812607

电子邮箱:chaixiujie@powerchina-ne.com

十、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

监督电话:0531-89812202,0531-89812113

2024 年11月06日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2

采购名称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3

项目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4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5

交货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6

交货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7

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8

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0

采购报价要求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2、槽钢报价方式:

2.1槽钢报价计算公式,

响应人询价综合交货单价=P0;询价期基准价(网报价)=D0;固定费用=E;

则询比价响应人综合交货单价:

P0=D0+E,

2.2、规定:询价期钢材各品种规格询比价基准价(网报价)D0 网价按下列对应方式进行确定:

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2024年11月05日广州市场工角槽价格行情公布的下列品牌第一次发布的网报价,按下列对应方式进行确定:

槽钢基准价以广西翅冀18#/材质Q235B为基准价。

此网报价仅用于本次竞价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

2.3、固定费用E:指询比价响应人在竞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询比价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包含运杂费、材质费、热轧保材质保性能费用。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费用为供需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2.4、供应期基准价(网报价)规定:

供应期内基准价(网报价)D:以订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广州市场工角槽价格行情公布的下列品牌第一次发布的网报价,按下列对应方式进行确定:

槽钢基准价以广西翅冀18#/材质Q235B为基准价。

所有网价不参照备注项。如遇节假日(含周六、周日)我的钢铁网没有发布价格数据时,则以节假日(含周六、周日)我的钢铁网前一天最后一次发布价格数据为准,如信息发布品种规格存在缺项时,则以其它同等品牌最接近规格的网价为准。  

2.5、供应期综合交货单价计算:

综合交货单价P,供应期内基准价=D,询比价期固定费用=E。

P=D+E,

上述综合交货单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6、供应期规定:每月6日至次月5日为一个供应期。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4. 生产厂家要求: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经总包及监理公司审核通过,成为总包方合格供应商,方可供货。报审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公司组织机构,公司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质量、环保、职业建康体系认证证书,仓储运输、保管条件的说明,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文件(如果有),企业管理程序文件目录 ,关于产品质量控制的程序文件,相关产品的出厂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近期的财务报告,公司主要业绩等

5.生产厂家要求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接受以上厂家分厂品牌的材料。如果询比价响应人选择供应上述5家钢厂产品,中标后可以直接进行供应;产品质量证明书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黄河特钢有限责任公司但需中标单位提供以上厂家的资质文件,经上游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果选择其他钢厂的槽钢,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相应的资质文件经上游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11

报价有效期

60

12

业绩情况表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

响应文件

响应人报价表、资质、业绩证明文件

14

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付款方式

以上月6日至当月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于10日之前依据结算周期内双方认可的批次结算总表金额向买方提交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批次合同材料的100%货款(电汇)。

16

合同变更/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采购人现场施工,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17

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报价表

报价表

1、询比采购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材质

执行标准

预估数量(吨)

预估
基准价
(元/吨)

固定
费用
(元/ 吨)

预估
含税
单价
(元/ 吨)

预估
含税
金额(元)

品牌/
生产厂家

1

槽钢

[5

Q235B

GB/T 706-2016

5

3760

 

 

 

 

2

槽钢

[6.3

Q235B

GB/T 706-2016

5

3760

 

 

 

 

3

槽钢

[8、[10、[12

Q235B

GB/T 706-2016

60

3760

 

 

 

 

4

槽钢

[14a、[16a、[18a

Q235B

GB/T 706-2016

30

3760

 

 

 

 

5

槽钢

[14b、[16b、[18b

Q235B

GB/T 706-2016

20

3760

 

 

 

 

6

槽钢

[20a、[22a

Q235B

GB/T 706-2016

20

3760

 

 

 

 

7

槽钢

[20b、[22b

Q235B

GB/T 706-2016

5

3760

 

 

 

 

8

槽钢

[25a

Q235B

GB/T 706-2016

20

3760

 

 

 

 

9

槽钢

[25b

Q235B

GB/T 706-2016

5

3760

 

 

 

 

10

槽钢

[28a、[30a、[32a

Q235B

GB/T 706-2016

20

3760

 

 

 

 

11

槽钢

[28b、[30b、[32b

Q235B

GB/T 706-2016

5

3760

 

 

 

 

12

槽钢

[36a、[40a

Q235B

GB/T 706-2016

5

3760

 

 

 

 

13

槽钢

[36b、[40b

Q235B

GB/T 706-2016

5

3760

 

 

 

 

14

槽钢

[5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15

槽钢

[6.3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16

槽钢

[8、[10、[12

Q355B

GB/T 706-2016

10

3760

 

 

 

 

17

槽钢

[14a、[16a、[18a

Q355B

GB/T 706-2016

10

3760

 

 

 

 

18

槽钢

[14b、[16b、[18b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19

槽钢

[20a、[22a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0

槽钢

[20b、[22b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1

槽钢

[25a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2

槽钢

[25b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3

槽钢

[28a、[30a、[32a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4

槽钢

[28b、[30b、[32b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5

槽钢

[36a、[40a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6

槽钢

[36b、[40b

Q355B

GB/T 706-2016

5

3760

 

 

 

 

27

热镀锌槽钢

[5

Q235B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5

3760

 

 

 

 

28

热镀锌槽钢

[6.3

Q235B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10

3760

 

 

 

 

29

热镀锌槽钢

[8、[10、[12

Q235B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30

3760

 

 

 

 

30

热镀锌槽钢

[14a、[16a、[18a

Q235B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30

3760

 

 

 

 

31

热镀锌槽钢

[20a、[22a

Q235B

GB/T 706-2016、GB/T 13912-2020

20

3760

 

 

 

 

合计

 

 

 

375

 

 

 

 

 

税率

13%

 

说明:1、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采购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固定费用为响应人根据《我的钢铁网》网价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浮为负数,上浮为正数。 

3、报价时需注明生产厂家。
4、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合同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部】

height=6 

 

 

槽钢框架采购合同

 

a71ea8d3fd1f41349d1d9ac7251f95cad1c85e64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XX】

 

【XX】【XX】

 

第一部分 合同签署页

第二部分 解释与说明

第三部分 特殊条款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二章 合同价格

第三章 供货量计算

第四章 货款结算

第五章 合同价款支付

第六章 发票

第七章 违约及处罚

第四部分 通用条款

第八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第九章 交货

第十章 HSE要求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第十二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第十三章 包装和标识

第十四章 文件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十六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章 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部分 附表

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

附表二:送货通知单(采购订单)格式

附表三:批次结算总表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一:预付款保函格式(N/A

附件二:合同单价计价方式

附件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附件四:到货验收要求

附件五: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六: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第七部分 技术协议

第一部分 合同签署页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97号,为一方当事人,

卖方:【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注册地址【XX】,为另一方当事人。

合同签订时间:【XX】【XX】【XX】

合同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材料框架采购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已按照买方要求提交了投标、报价文件。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卖方:【XX】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063000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37050161904100000146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70000165922265H

纳税人识别号:

 

 

第二部分 解释与说明
  1. 本项目:指【XX】项目,位于【XX】
  2. 本合同:指本项目下,买卖双方签订的型材框架采购合同,本合同为集中采购、分批供货合同。
  3. 合同材料:指本合同项下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型材。
  4. 业主:【XX】
  5. 总承包方:【XX】
  6. 供货期:【XX】【XX】【XX】日起至【XX】【XX】【XX】日。
  7. 质保期:即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的质保期,时段为自本项目质保期起算之日起【XX】个月。如合同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
  8. 合同有效期: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部分 特殊条款第一章 合同标的
  1. 合同标的:为本项目下的合同材料供货,总数量约【XX】t
  2. 供货范围、价格:详见本合同附表一:材料框架采购清单及价格表,清单内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买卖双方认可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 本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并且是图纸或技术资料对合同材料的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 合同材料应执行附表一材料框架采购清单及价格表和附表二送货通知单(采购订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交付,如有技术协议应按照第七部分:技术协议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5.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型材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标识、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保险、税金、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价格
  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适用下列第【2】条:

(1) 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

(2) 浮动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的计价方法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

  1. 合同总价:即含税合同总价,为暂定价,以最终结算的总价为准。

(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 【XX】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金额【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

(2) 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13%。

(3) 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价格。

  1. 合同单价:指每种合同材料的综合单价(含VAT),详见本合同第五部分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包括合同材料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防腐、包装、运杂费、保险费、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税费,还包括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相关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
  2. 每批次合同材料单价计价日期:以每批次合同材料送货通知日期为准。
  3. 合同单价计价方式(适用于浮动单价合同):见附件三。
第三章 供货量计算
  1. 本合同项下每批合同材料供货量根据买方实际需要在本合同附表二:送货通知单(采购订单)中确定。采购订单数量与材料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存在偏差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单价调整和索赔的依据,若后续采购订单累计总量超过材料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结算数量:为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本项目合同下所有批次合同材料供货量之和,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随车发货单(收货凭证)数量为结算依据。
  3. 经买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在供货量计算之列。
第四章 货款结算
  1. 结算时段:按交货完毕的批次进行结算,以上月6日至当月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 编制批次结算总表:卖方向买方提供经买方签字确认的采购订单和买方仓库管理员签字(代签无效)的随车发货单原件(收货凭证),买方编制批次结算总表,买卖双方审核无误后,双方业务人员在批次结算总表中签字。表格格式见附表三。
  3. 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为所有批次结算总表总金额。
第五章 合同价款支付
  1. 支付币种:人民币。
  2. 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3. 价款及支付:

交货款:为交货材料货值的100%,按交货批次支付,每批次材料货值依据为该批次双方认可的批次结算总表金额。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每批次合同材料交货款:

每批次材料货值依据为该批次双方认可的批次结算总表金额。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文件:

双方认可的批次结算总表及该批次交货证明资料(不限于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制造商的出厂试验证书、合格证原件、装箱单原件等);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该批材料货值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100%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第六章 发票
  1. 本合同卖方提供的发票适用下列第【1】条:

(1)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四。

(2) 增值税普通发票(简易计税项目适用)

  1. 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等票据,作为支付款项的前提条件,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2. 如卖方未按时送达发票或者提交的发票不合格,买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3. 如因合同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第七章 违约及处罚
  1. 卖方违约:

(1) 交货延误:若因卖方原因,卖方未在合同约定交货期(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书面认可的交货期)内交付合同材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交货延误违约金,并有权在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买卖双方同意交货延误违约金的金额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i)延误1~27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1% ;(ii)延误28~49 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3% ;(iii) 延误50天以上,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5% 。上述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在不损害买方获得交货延误违约金权利的前提下,买方有权 (i) 将交货延误违约金增加到双方接受的水平;或 (ii) 与卖方协议合同降价;或 (iii) 如未能达成违约金增加或合同降价的协议,买方有权部分或全部取消批次采购订单采购项(不限于逾期交付部分),并将剩余合同材料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其它机构执行,此时买方将只支付卖方已完成供货部分材料价格,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增加的成本以及买方工程受逾期交付影响增加的其他成本、遭受的损失。

(2) 文件资料交付延误:若卖方出现合同材料相关的文件资料交付延误或交付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并影响了项目进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材料文件资料交付延误违约金,并有权在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买卖双方同意文件资料交付延误违约金的金额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i)延误1-27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0.5% ;(ii)延误28-49 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1% ;(iii) 延误50天以上,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1.5% 。上述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

(3)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及其质量证明文件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要求,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卖方向买方支付当批次采购订单价款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卖方还需无条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材料或文件,并赔付因此造成的买方所有损失。

(4) 质量违约:卖方供货的合同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性能)、技术要求,合同材料未满足合同约定技术要求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至少应包括买方在主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责任)。

(5) 如卖方出现任何根本性违约,放弃、终止本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的供货义务,买方有权对卖方提出不限于履约保函的索赔,合同解除后卖方除赔偿买方损失外,同意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XX】元。

(6) 卖方上述约定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最终合同价格的20%。

  1. 买方违约:

(1) 货款支付延误:如买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到期后未能付款,卖方有权书面通知买方支付货款,如买方未能支付到期款项,买方应当向卖方支付逾期利息,约定利率为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卖方不可再向买方诉求其它赔偿。

(2) 现场卸车延误:买方负责材料卸货,正常卸货时间应在货物到场12个小时内完成,夜间到货(晚间18:00点——次晨8:00点)不计入正常卸货时间,因买方在12小时内未完成卸货给卖方造成的车辆羁留费(【XX】元/天*辆)由买方承担。

  1. 以上各项违约金的交付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四部分 通用条款第八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1. 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同材料,并监督卖方进行的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和监督不应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
  2. 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3. 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品相应标准,根据合同材料特征明确的到货验收要求见附件五,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合格后,本批合同材料所有权移交买方。
  4. 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5. 抽检要求:卖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的抽检。
第九章 交货
  1. 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按照买方的书面通知(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单,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等)约定的材料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交货,每批次交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书面通知后【XX】日。
  2. 交货地点:【XX】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 买方在每批次采购订单明确交货时间、双方交接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其他交货条件要求,将在每批次采购订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
  4. 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至少【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合同材料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 卖方承担合同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运输保险费、交通违章、超限罚款、民事纠纷等,不得以此向买方要求追加费用。
  6. 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试验及相应的合格证书,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7. 卖方应保持合同材料供应的连续性,不得拒绝小批量合同材料的供应,若因卖方原因影响现场连续施工,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因此而发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8. 如出现停水、停电、设备故障和恶劣气象条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应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买方额外费用的产生。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因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章 HSE要求
  1. 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2. 卖方进入施工现场要在买方指定工作区域内装卸物资,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域走动,严禁翻越安全围栏、警戒线(绳),严禁动用不属于自己的机械和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4. 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货提供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5. 卖方应服从买方指挥,禁止随意在现场倾倒物资,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现场文明施工罚款由卖方全额承担并负责清理被污染的现场。
  6. 卖方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7. 其它:【XX】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1. 卖方须按照本合同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交付,且提供的合同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须符合本合同要求,本合同没有提及的,须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交付。
  2. 在合同材料交货后,若发现因卖方的原材料、生产制作工艺、包装运输等原因导致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缺陷、损坏,卖方须积极自费修复或更换,直至满足质量要求,达到买方满意。
  3. 卖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所提供的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质量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无论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人员资格档案)。
  4.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5. 如合同物资不是卖方直接生产,卖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书面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且授权书在有效期限内,如因产品专营权引起第三方指控,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 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采购订单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
  7. 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满意后才能复工。买方所进行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不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和责任。
  8. 如买方提出需要,卖方有责任和义务派遣其代表进行现场安装服务、指导,卖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买方应对卖方代表的现场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卖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买方解决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生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9. 卖方须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如有其他质量保证要求,将在每批次采购订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二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1. 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4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卖方提供的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买方的项目建设进度为原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2. 对于交货后发现的因卖方原因导致的缺陷和损坏,且卖方没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修复或更换,或不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自行或安排他人完成修复或重新采购,并以实际发生费用的1.3倍从本合同后续货款中扣除。
  3.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材料,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材料,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材料价格按合同中相同材料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降至最低。
  4. 在产品质保期外,卖方负责对买方在合同材料使用中,由于卖方有缺陷的材料、工艺、制造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予以补救。
  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则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
第十三章 包装和标识
  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现场存储的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材料安装现场。
  2.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材料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 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约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3. 包装物不回收。
  4. 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的任何检查和指导,并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5. 如有其他包装和标识要求,将在技术协议、每批次采购订单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四章 文件
  1. 发货时,卖方须携带合同材料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3. 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并承担可能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经济责任,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
  4. 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5. 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6. 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并采用公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范围和/或合同价格和/或交货进度等重大事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以上事项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2.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买方将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7天内来不及修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超过7天卖方不修正或不提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3. 如果买方行使终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4. 因买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退货部分物资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其它经济损失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 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同在终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买方有权 (i) 将剩余合同物资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其它机构执行;或 (ii) 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6.  卖方有下述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 卖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 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

  1. 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务;除非本合同另行约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第十六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1. 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联系人。双方送达联系人和送达地点应在本合同或每批次采购订单中进行明确。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电子文件的发送与接收,通过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传真或电子信箱等进行,电子文件完成传送视为接收方收到该文件。一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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