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营炼铁总厂2024年十项超低排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营炼铁总厂2024年十项超低排工程监理(BGBGJTFGZHD240425124017)招标人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技术质量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北营炼铁总厂2024年十项超低排工程监理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自2020年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高炉或烧结或环保等设备施工监理业绩,提交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部分对应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的资质必须满足冶炼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上项目分别报价,分别签订监理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延期监理费用不额外增加。投标单位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参股控股或其他利害关系,具体施工单位详见附件。
3.6本次招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诉讼及仲裁情况: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炼工程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个高炉或烧结或环保等方面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10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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