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连铸机适应性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6号连铸机适应性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6号连铸机适应性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3建设规模:人民币约2900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13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号连铸机适应性改造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钢结构和管线制安、软件编程、性能测试、工程检验、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的编制、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试运转、联动试车合格交付生产直至竣工达产,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涉及的与业主现有生产系统的搭接工作(方案、实施)由投标人负责。
对于总承包范围内涉及的承受载荷、压力较大,腐蚀、变形比较严重或风化、开裂、变形比较严重的利旧钢结构、框架、工业建筑、土建基础、承载梁及柱、压力容器、压力罐、压力管道、风机及电机等,投标人应委托有国家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结构稳定性、承载能力、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相应的检测、鉴定报告(需提交纸质报告给业主),检测、鉴定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若检测、鉴定结果需要加固、维修、更换等也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钢结构、框架、工业建筑、土建基础、承载梁及柱、压力容器、压力罐、压力管道、风机及电机的支撑构件等的结构稳定性、承载能力、可靠性、安全性等负责,并且确保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使用寿命≥20年。
对工程鉴定要求选用业主的年标单位(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鉴定收费单价按《冶建协[2019]71号》文件下浮30%计取,鉴定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须在业主选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分包按业主制度《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标准(第1版)》执行。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6号连铸机振动装置、拉矫机、辊道、末端电磁搅拌、中间罐车称重传感器、火切机、翻转冷床、钩钢/移钢机、拉钢冷床等适应性改造;新增240F断面相关工艺设备;配套电气自动化及公辅设施改造等。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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