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要求,提升安责险事故预防专业化水平,现邀请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商库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领域 服务领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和渔业生产等。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作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议,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三)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治理措施与方案,并协助企业进行整改。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效果评估。 (六)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交流研讨,推介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 (七)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 三、参选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能提供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 2、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4、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咨询机构、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安全培训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具有安全生产专业与行业背景、执业资格、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关领域的资质许可,包括安全评价资质、检测检验资质、安全培训资质、三标一体认证资质、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资质等专业资质。 5、同一法定代表人下的多个分支机构,仅允许其中一家入库,其他申请视为无效。 (二)专业要求: 1、业绩经验: 具备承办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演练的业绩;具备承接过安全评价或安全标准化建设定级业务的业绩;具备承接过市、(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相关工业园区)委托的安全技术服务或工伤预防培训的业绩;具备承接过安全评价或安全标准化建设定级业务的业绩)。 需要提供投标文件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月1日至今)安责险服务成功实施案例清单和事故预防报告扫描件及其他佐证材料(结账单或合同或发票),业绩不重复加分。 2、团队配置及技术能力: (1)提供全面评估安责险服务企业拟派团队方案 拟派团队整体架构、团队专业资质经验、团队沟通协调机制 (2)提供全面评估安责险服务企业拟派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技术人员均应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至少一项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消防工程师、注册职业卫生师等、安全培训讲师等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安全工程等七个方向专业技术人员;有应急管理、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专家;江苏省安全培训专家。 专业技术人员需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3、信息安全方案: (1)对供应商:评估不限于资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主要股东及实控人、过往执业规范程度、有无信息安全不良记录等。 (2)对服务人员:评估不限于国籍、资质、资格、岗位角色与职责、在服务机构工作年限、是否与服务机构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4、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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