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文件文号: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 号、内工信投规字〔2023〕79 号)。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出资,项目总投资约26617292.79元(含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
1.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1.3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26617292.79元(含税)。
1.4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A、B区景观绿化工程,工作内容包含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养护工程、混凝土地坪工程、绿化灌溉管道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施工周期
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施工。
(1)绿化种植工程:
1、2025年利用秋植完成具备种植条件的乔木及灌木,同时完成竣工单体周边具备种植的乔木及灌木。
2、2026年完成A区(精矿库、水浸车间、水浸渣处理车间、水处理区域周边,焙烧区域南侧,氟盐车间北侧,混酸区域西侧)、B区(硫酸镁废水区域一期南侧,后处理A车间南侧,配碳铵、氯化稀土浓缩、氯化铵预处理周边,蒸发结晶车间周边南西北三面),整体围墙内侧的所有可种植范围。
3、2027年利用春植完成A、B区未种植区域、溜槽区域等其他位置收尾种植内容。
(2)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期两年
①新工养护期第一年(新工结束之日起一年养护管理期);
②新工养护期第二年(第一年养护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养护管理期)。
(3)其它工程: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景观工程或绿化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不是全部)发票扫描件);
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连续6个月内)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投标只参加评审,不参加中标候选人推荐。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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