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高炉煤气回收提效改造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高炉煤气回收提效改造项目监理(BGBGJTFGXHD250305194896)采购人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高炉煤气回收提效改造项目监理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1个煤气柜工程新建项目监理业绩,容积不低于10万立。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冶炼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冶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总监理工程师需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1个类似的煤气柜工程(容积不低于10万立方)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该项目总包单位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单位与该单位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
3.6 本次采购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诉讼及仲裁情况: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7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8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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